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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英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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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修英語課程簡介

1. 大二(含)以上具選課資格學生始可修習「選修英語」課程。(請詳閱 中心法規-靜宜大學校訂英文能力畢業條件及配套措施實施要點 (20231213教務會議修正通過))

2. 大二生(含)以上學生若未於選課前繳交正式英檢考試成績單正本及影本(參加校外場次者)至外語教學中心,恕無法選修「選修英語」課程。

3. 凡參加外語教學中心舉辦之英檢校園考,考後由本中心依照測驗結果自動登錄英文畢業條件(成績達CEFR B1等級) 或者開通選課權限(成績未達CEFR B1等級), 考生不需再繳交成績單正本及影本。

4. 選修英語課程針對不同主題規劃為四大課群:

(一) 英語檢定課群、(二) 職場英語課群、(三) 專業英語課群、(四) 多元文化課群。部分課程難易度為 初-中級,以 ※ 為標示,其餘課程難易度為中級。(比照「全民英檢」考試程度) 

為保障同學選課權利,每人每學期至多可選修兩門課程。

5. 「選修英語」每班修習人數之上限為 64 人(「互動室體育英語」之上限為30人「放眼自然學英語」之上限為40人)。各年級選課優先順序為:(1)大四 (2)大三 (3)大二。

6. 「選修英語」不開放大一生修習,但通過免修大一英文申請者可修習「選修英語」之「托福相關課程」。大二至大四學生可於選課期間自行選修「托福相關課程」。

7. 「選修英語」於選課期間一律以線上加退選作業為主,恕不受理強制加選,「選修英語」修習相關規定以外語教學中心最新公告為主。

最後更新日期

2025-03-31